厂房安全可靠性鉴定
一、检测依据
1.上海市标准《房屋质量检测规程》(DG/TJ08-79-2008)
2.上海市标准《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》(DG/TJ08-804-2005)
3.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(GB 50009-2012)
4.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》(GB 50011-2010)
5.《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》(GB 50007-2011)
6.《钢结构设计规范》(GB 50017-2003)
7.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07)
8.《里氏硬度试验方法》(GB/T 17394-1998)
9.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图纸及其他资料
10.相关设计、施工规范及标准
11.现场调查与检测结果
二、检测鉴定工作内容
根据前期现场踏勘及与相关人员的沟通,结合国家现行检测标准规范及委托方具体需求,本次检测确定为钢结构厂房安全性检测鉴定。具体工作方案如下:
1.收集厂房原有设计、施工资料,对缺失图纸部分进行必要的建筑与结构测绘;
2.房屋倾斜检测:初步选取房屋四个角点,每个角点测量两个方向,采用经纬仪棱线投射法测定倾斜情况;
3.房屋不均匀沉降检测:在厂房内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高差点(如楼面、地面等),使用水准仪测量不均匀沉降发展状况;
4.房屋建筑完损状况调查:进行全面普查;
5.房屋结构完损状况调查:重点检查结构损伤、裂缝、变形、扭曲等情况;
6.结构材料性能检测:
采用里氏硬度计抽检钢结构构件强度;
检查钢结构连接状况;
对高强螺栓进行复拧检测;
7.调查结构原始设计条件;
8.根据结构现状建立计算模型,进行结构分析计算,评估结构安全性能;
9.综合上述检测与分析结果,给出结构安全性能鉴定结论,并提出相应处理建议;
10.出具正式鉴定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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